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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兼并创造的价值去哪了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8-13

  兼并收购一定创造价值吗?有数据证明几乎在所有的兼并行为发生后,卖方的股价有大幅上扬,而买方的股价增量却发生了下挫。难道收购注定了卖方就是个赢家么?有专家认为,只有减少“卖方优势”,最大程度地实现“协同增值”,才是为兼并行为创造价值的最好办法。

  如何进行最有价值的兼并行为?黄明认为,减少“卖方优势”,最大程度地实现“协同增值”,是实现这种“有效兼并”的最好办法。

  “企业要熟悉自己的情况,同时要善于调动外部资源。”他说,对于快速发展的中国企业来说,保持兼并行为的“有效性”非常重要,否则就是社会资源的浪费。

  “不过很遗憾,很多国内企业在是否采纳投行或咨询公司的建议,以及如何采用方面还有待改善。”黄明表示,这些做法最终都是为了企业能够很好地采用“净值调查”,从而减少不利于创造价值的“卖方优势”。

  至于如何降低协同增值的难度,黄明在调查中发展,最容易实现的是降低成本的协同效应,大约有60%的并购实现了预期的成本协同效应。“横向的并购成本相对较低,成功率也更高。”

  虽然普利斯通在跨国并购上曾经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黄明认为日本企业依然有值得学习之处。“当然,韩国的企业也不容忽视。”

  “必须要有耐心创造长远的目标,这是日韩企业的优点。”他表示,在此基础上企业必须严格抓质量以及树立品牌。

  在他看来,虽然“增加收入的协同效应很难实现”,但企业可以依靠“创新”获取更高的利润,这也是经济发展对企业的硬性要求之一。

  “一定要学会利用国际化人才。”黄明重点强调,“利用国际化人才是进行跨文化合作基本要素。当然,这个国际化人才可以是已有的,也可以是外来的。”

  在快速发展的经济大环境中,企业并购是司空见惯的事,但如何保证每次兼并的“有效性”,是所有企业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做好一切兼并的准备,使它能够创造更多的价值。黄明再次强调。

  兼并一定创造价值?

  斯坦福大学的一项研究对美国3688个兼并收购案例进行了分析,几乎在所有的兼并行为发生后,买卖双方的股价增量仅比发生并购行为前有小幅的上升。但几乎所有的卖方都有较大的涨幅。而买方在采取收购行为后三年的平均回报比市场指数回报低5%。

  黄明在课堂上详细分析了普利斯通并购“火石”集团的案例。

  正式创立于1931年的日本普利斯通(bridgestone)轮胎公司,在上世纪80年代已经将品牌推向了国际市场,并在1983年成功收购了“火石工厂”,五年后再次斥资26亿美元击败了倍耐力将火石集团全部吞并。

  而当时吸引普利斯通的直接原因是,火石轮胎厂是汽车巨头福特的轮胎供应商。这场80年的并购案让日本企业界兴奋了一阵子:“日本打仗输给了美国,但在生意上,却成功买下了美国的企业。”

  几年后,这场并购带来的负面影响就显现出来了:实际上,普利斯通的技术早已超过火石公司,而火石公司的生产设备也和日本有一定的差距。这些因素造成的影响就是火石轮胎厂生产的轮胎频频出事。

  到2001年时,美国公路交通安全署调查了300多件对火石公司的投诉,大多是与轮胎有关的车祸,有203人在这些车祸中死亡。一受害者家人的律师说,早在6年前,该公司即已知道这几种型号的轮胎存在质量问题,但他们从未提醒消费者小心。这种轮胎在气候炎热地区行驶时,会在行进中发生轮胎外皮剥落和爆裂,导致严重事故。

  最终,普利斯通公司、“火石”轮胎厂和福特公司的高层人员同美国公路交通安全署举行会议后,决定收回那些轮胎。为此,火石公司先后在全球“召回”2000万个轮胎,一度要从普利斯通的日本公司空运轮胎救急。“加起来至少花掉10亿美元。”而这种局面显然不是普利斯通当年要进行并购时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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