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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利益最大化必须知道的事

来源:果壳空间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9-11

  大多数创业企业想要快速发展,都需要投资人的资金及管理支持,但面对投资人的股权购买,初创团队的股权结构、股东话语权等一系列问题便被摆在企业的面前,如果稍有不慎,原始股东可能会失去公司的控制权,甚至导致公司解体。如何找到适合自己的助力投资人,以及应如何合理完善私募股权融资的相关条款成为首要问题。那么,如何选择合适的投资人?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

  1投资人的行业背景

  企业引进投资人不应仅是为了拿融资款,而是需要投资人背后的行业背景对于企业未来的业务发展和业务规划做一个有力的支撑,甚至要利用投资人的人脉资源,并要求投资人对企业做管理输出,如果仅仅是投钱进来,这件事情对于企业的意义不是很大。

  2投资人要拥有丰厚的业内资源

  利用投资人的业内资源,相当于为创业企业编织了一张更有利于发展的关系网,通过人去认识人,这是一个很便捷、很有效的途径。

  3投资人对企业的估值

  目前投资人大多采取的方式是,按着一般的、平均的市盈率,根据创业企业承诺的预期净利润,签订估值对比条款。现在一般市场上的平均市盈率8-10倍,最高的能做到18倍,再往上就挤占了将来在公开的证券市场上发行时的利润空间了,到时候投资人想回收他的投资收益就已经有些困难了,或者说把他的利润空间挤占的很小了。所以说估值,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4投资人对创业企业参与管理的程度

  期望投资人适度地参与管理,但是投资人通常会要求对企业有主导权。最重要的就是谨慎对待股东会和董事会的一票否决权,这一点的适用条款需特别注意。

  “如何完善私募股权融资协议的核心条款?

  排他性条款:保证一定时间内投资人有专有谈判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接受。企业如果可接受排他期, ①要尽量缩短排他期,以免耽误过久错失融资良机;②也可签订时只承诺有条件的排他,即与投资人进行意向谈判的同时,能够接触其他的意向谈判投资人,但不会签订任何投资条款等;③取得豁免权。

  估值条款:投资估值条款最终决定投资人获得的股权比例。市盈率定价法最为常用。

  反稀释条款:是为了保障投资人本身对于企业的投资估值不降低。即当公司在上市前发行股票或股权类证券的每股价格低于本轮融资的每股价格时,应获得投资人的书面同意。

  回购条款:如果截至某一日期,公司未能实现合格IPO或投资方认可的其他退出形式,投资方有权要求原股东回购投资方所持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投资人在一定时期内丧失资金支配权,所以会要求企业有收益承诺,如果达不到预期收益,投资人会要求回购,同时资金会要求加一定的利息,股东要承担回购义务。签订时,尽量推后约定日期或回购利息比例。

  优先出售权:当股权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欲购入公司股权时,投资人有权优于原股东将其所持公司股权售出 ,以完成投资人的投资退出。需关注①投资人应当是与原股东在售卖股权方面享有的条件时均等的;②投资人通常在股权转让价格处于高位时,才有可能援引此条款。

  保护性条款(一票否决权):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若干重大事项须征得投资人(股东会)或其委派董事(董事会)的同意。重点关注详尽条款,尽可能压低一票否决权的权力范围。

  强制出售权:一般有被收购的机会,如果价格合适投资人会愿意卖。从创始团队来看企业有情感因素,如果投资人认为被收购合适会产生分歧,如果签署了该条款创始团队必须跟随投资人整体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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