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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债券应如何助力企业融资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9-11

  绿色金融火了!在“资本寒冬”降临,良性资产荒的背景下,资本不断追逐新的增长点。而以绿色债券为代表的绿色金融就成为了社会资金重点关注的新兴投资领域。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动员和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绿色产业。9月4日,中国倡议成立了绿色金融研究小组,并向G20峰会提交了《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绿色金融俨然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贷款、私募投资、发行债券和股票、保险、碳金融等金融服务,将社会资金引导到绿色产业发展中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安排。本期协力金融法律评论将就绿色金融体系中时下较为热门的绿色债券,结合今年年初发改委出台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解析绿色债券的政策利好,并向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提供建议。

  《发行指引》中发行端的五大政策利好

  今年年初,发改委印发《绿色债券发行指引》(下称《发行指引》),这是国家政策层面的第一部针对绿色企业债券发行的落地政策,意味着企业在国内发行绿色企业债券已经具有了现实可能性。《发行指引》明确,绿色企业债券的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污染防治、低碳产业等十二个具体领域。具体而言,《发行指引》对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券有以下几项政策利好:

  一是降低准入门槛,加快和简化审核程序。首先,允许绿色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从一般企业债的70%放宽至80%,这样一来企业只需筹措40%的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极大地减少了企业的筹资压力。其次,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不受发债指标限制,可以突破城投公司发企业债数量根据地区分配的限制。第三,在资产负债率低于75%的前提下,发改委核定发债规模时不考察企业其他公司信用类产品的规模。再次,对于企业申报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的,各级发改委将简化预审、转报、审核的流程,缩短审核时间,帮助企业加快融资速度。

  二是允许“借新还旧”,优化债务结构。在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情况下,企业可利用不超过50%的绿色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对于主体信用评级AA+且运营情况较好的发行主体,可运用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偿还在建绿色项目所产生的高成本债务。这一举措是对一般企业债募集资金只能利用不超过20%的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或经银行同意偿还贷款的突破,可帮助企业化解资金短缺和债务期限错配的危机,有效缓解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问题,保证绿色项目不会因资金问题而成为烂尾工程。

  三是债券发行方案更加灵活。发债企业可以根据项目资金回流的具体情况科学设计方案,合理灵活设置债券期限和还本付息方式等,发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发行人提前赎回选择权债券、投资人可调换选择权债券、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债券等含选择权债券,使发行人和投资人可自由安排债券期限、利率等要素。

  四是鼓励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以集合形式发行绿色债券,从而更加灵活地分配使用募集资金;

  五是允许绿色企业债券面向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企业可向不超过二百人的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单笔认购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绿色企业债券,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与承销商、投资者的协商成本,便于发行人更灵活、更有针对性地发行债券。

  政府、银行的五大配套激励措施

  除了上述发行端的优惠措施,《发行指引》还要求地方政府和商业银行出台绿色债券激励政策及配套措施。

  首先,要求地方政府利用财政支持,通过投资补助、担保补贴、债券贴息、基金注资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绿色项目投资,降低企业的债务成本。

  其次,拓宽担保增信渠道,降低对担保数额的要求。允许项目收益部分无法在债券存续期间内覆盖总投资的发行人,仅就项目收益部分与债券本息规模差额部分提供担保;鼓励地方政府设立担保基金,专项为发行绿色企业债券提供担保,以政府信用为企业信用背书;鼓励探索将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等与环保、节能挂钩的可交易收益权作为资产质押,创新担保渠道,盘活企业绿色资产,充分发挥绿色收益权交易在金融资本和实体经济之间的联通作用。除此之外,也鼓励以知识产权、预期绿色收益作为质押资产、增信措施,以多种渠道提高绿色企业债券的信用级别,降低融资成本。鼓励商业银行对绿色项目采取“债贷组合”的增信方式,为企业制定系统性融资规划,将企业债券和贷款实施统一全程管理,使企业债务更科学、合理,帮助企业增强债务人的信任。

  第三,积极开展债券品种创新。对于具有稳定资金来源的绿色项目,可发行项目收益债,以项目未来产生的现金流为偿债来源,债券期限与项目建设运用周期相匹配;对于收益回收期限较长的项目,可发行可续期或超长期债券。多样化的债券品种可满足企业的多样化需求,使企业可根据项目收益、项目期限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债券。

  第四,积极扩大绿色投资基金的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企业、绿色投资基金及其股东或合伙人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投资绿色项目,扩大绿色项目的投资资金规模,最终帮助参与绿色项目建设的企业更易获得融资。

  第五鼓励绿色项目采用专项建设基金和绿色债券相结合的融资方式,专项建设基金将优先支持已获准发行绿色债券的绿色项目。获得专项建设基金支持的项目和企业,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其获得了政府的认可,专项建设基金将发挥种子资金的功能,与企业债券形成合力,进一步帮助企业撬动融资。

  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准备建议

  借着《发行指引》出台的东风,各地政府也纷纷开展绿色债券研讨会,研究地方绿色债券的申报发行工作开展,有意发行绿色债券的企业应当抓住机遇,早做准备,建议企业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准备:

  第一,关注绿色企业债券的政策和市场动向,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发行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作,接受地方政府对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的摸底和辅导。《发行指引》主要还是方向性的引导文件,绿色企业债券的发行日程、操作指引、地方优惠政策等还要地方政府配合出台,日前,湖南、湖北和贵阳等省市已经开始对有意向的企业进行摸底申报。因此,建议企业抓住机遇,根据与政府沟通结果及时调整自己的发债方案,早准备早出手,争饮绿色企业债券的头啖汤。

  第二,选聘和咨询中介机构,开展发债辅导工作,完善企业各项指标以满足发债要求。根据现行有效的有关规定,对于企业债的发行人,有净资产规模、近三年盈利状况、偿债能力、近三年违法违规状况等特定要求,涉及财会、法律、发行等方方面面的专业知识,并且,对这些条件的完善并非立竿见影,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因此,建议有意向发行企业债的企业尽早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公司、评级机构、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指导下,制定合理的发债规划,完善和规范企业的各项指标,以待时机成熟时顺利发行绿色企业债券。

  第三,关注绿色产业,打造绿色项目,剔除项目中不符合环保标准的因素,使企业开发项目符合《发行指引》的适用范围和支持重点。《发行指引》明确,绿色企业债券发行是为了促进绿色发展,解决环境问题,其明确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污染防治、低碳产业等12个领域为重点支持对象,因此建议有意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的企业要在开发的项目中积极引入绿色环保概念,淘汰低效高耗的生产设备,节能减排,以符合《发行指引》要求。但需要注意的是,发改委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支持范围,因此建议企业积极与各级发改委充分沟通,及时确认企业开发的项目是否属于绿色企业债券支持的范围。

  第四,关注碳排放权交易和质押、排污权交易和质押、绿色债券评级、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等绿色金融领域的新概念、新模式,提升绿色企业债券评级和增信,市场关注度和投资者偏好度。绿色产业和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日新月异,许多新兴概念和事物不断涌现,碳排放权、排污权、绿色债券第三方认证等就是目前热议的话题,而企业如果能敏锐地抓住这些热点,就有可能将其转化为企业资产和融资工具。例如,全国首单“碳债券”的发行人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就是将下属5家风电项目公司在债券存续期内实现的碳资产收益(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与债券浮动利率正向关联,这一创新模式广受市场好评,从而帮助中广核电风顺利获取融资。目前,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和质押已经开始试点和实践,绿金委也已也已设立绿色评级工作小组研究绿色债券绿色信用评级的具体办法,建议企业时时关注这些热点的发展进程,以期在将来利用这些创新工具助力企业融资。

  第五,关注和了解国际资本市场绿色企业债券发行要求,尝试在海外市场发行绿色债券。虽然在各项政策的合力支持下,绿色项目的投融资需求将会大幅提升,国内绿色企业债券发行需求也将十分旺盛。但考虑到绿色企业债券发行的具体办法落地还需一段时间,国内绿色投资人的培养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对于短期内迫切需要发行绿色债券的大部分企业而言,去海外市场发行或许是个优先方案,实践中也有先例:2015年7月,金风科技在香港发行了首单中资企业绿色债券——3亿三年期美元绿色债券,利息率为2.50%信用增强债券,债券的发售价为债券本金额的99.562%。因此,有需求的企业可以关注和了解国际市场发行绿色债券的程序和要求,条件具备的企业可以尝试海外发债解决融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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