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于控制权的考虑,总是优先选择内源融资,继而选择债权融资,最后寻求股权融资。家族企业是否也适用该理论?不同的融资方式选择对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是否产生影响?本文对成长期不同的家族企业特点进行分析,根据其不同融资方式选择提出相应的企业治理模式。
一、家族企业的生命周期
当前普遍认可的家族企业治理模式有英美模式、德日模式和东南亚模式。
从家族企业的角度看,负债融资不会影响企业的控制权,而适当的所有权让渡带来长久地融资渠道畅通。而且,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公开披露信息对成长期的企业而言或许是更大的风险,从银行获取资金则可以使企业的财务信息只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公开。此外,主银行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也会对通过董事会从企业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决策程序等方面帮助企业规范管理,不断完善企业治理。
随着家族企业进入成长期,其对规模经济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如果资金局限在家族范围内,必定会影响企业的筹资规模,难以在短期内筹集到提升技术层次或产业层次升级所必需的大规模资本。家族企业要继续发展,必须转变观念,寻求外源性资本。随着家族外的利益相关者资本的引入,企业的治理模式也需要随之改变,以符合各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一个企业的治理模式选择,要在充分考虑本国基本制度环境背景的前提下,分析企业在不同的生命周期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性资源,特别是以人力资本为核心资源的高科技企业和以物质资本为核心资源的传统企业有很大差异。
传统家族企业对企业的控制权要求更多,会选择债权融资方式,主银行制的治理方式能促进其更好的发展;高科技家族企业由于自身的特点,通常会选择股权融资方式,从风险资本获得资金,可以选择风险资本家与创业企业家联合治理模式。
其二,成长期高科技家族企业治理模式。主要包括:
英美模式下,家族企业在保留家族对企业最终控制权的同时,将现代企业制度的优势融入家族企业,形成比较成熟的企业治理模式。该模式下,家族企业在股权开放中仍然保留高度的控制权。成熟的职业经理人市场,带来家族企业专业化管理程度高,即家族拥有所有权外,还对企业拥有控制权,分离给职业经理人的仅仅是管理权,委托代理成本成为治理中首要解决的问题。这种治理模式打破了家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局限,提高了企业的效率,为家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保证。
四、结论
当前,我国大多数家族企业处于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这决定了稀缺的物质资本,尤其是财务资本是传统家族企业成长期的核心资源之一。同时,由于我国经济转型和知识经济浪潮的影响,部分家族企业进入高科技产业,技术型和管理型人力资本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高科技家族企业的核心资源。可见,不同的家族企业拥有的核心资源不同,治理模式也应有所差别。
(1)成长期高科技家族企业的特点及融资方式选择。
企业既是社会经济组织,也是有机的生命体,会经历由生到死、由盛转衰的生命周期。家族企业是家族与企业两个生命体的融合,同样也会呈现出生命周期现象。
经过艰苦创业,实现了科研成果工业化转化后,高科技企业进入成长期。此时,企业生产规模迅速膨胀,市场由企业独占或只有少数同行,竞争不十分激烈。由于高技术产业的产业替代周期短,技术进步快,如果不能保持技术上的先进性则很快会被竞争对手所取代。由于高度的不确定性,初创期高科技企业的资金主要通过内源性融资获取,只有少数可以获得天使资金,总体上看,高科技企业初创期资本基本从创业企业家个人或其家族获取,大多数属于家族企业。进入成长期后,资本的需求量急剧扩大,企业必须转向外部寻求资金支持。刚刚进入成长期的高科技企业,规模偏小,相应的信用记录缺乏,有形资产少,自身担保能力弱小,而且其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突出,很多高技术企业此时还处于亏损状态,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安全性的考虑不愿对其大量放款。同时,刚刚步入成长期的高科技企业通常还不具备在创业板上市的资格,因此,高科技企业只能以放弃部分股权为代价,寻求风险资本的帮助。
其一,成长期传统家族企业治理模式。具体包括:
德日模式是基于利益相关者的治理模式,属于内部监控型,家族色彩浓厚。该模式下股权相对集中,法人之间交叉持股,股票周转率低。银行对企业持股并是企业重要的债权人,因此对企业的影响较大,一般地,主银行会向企业派遣内部董事,以加强对企业的监控。家族企业的管理权交给职业经理人,但家族依然掌握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
结合家族企业规模、发展能力以及组织制度,可以划分出家族企业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即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转化期(或衰亡期)。
(2)成长期高科技家族企业治理模式选择。
初创期的家族企业处于原始积累阶段,企业规模小、信息不透明、融资能力差,基本依靠家族的内源资金,家族成员完全拥有企业的控制权。
(1)成长期传统家族企业的特点及融资方式选择。
进入成长期的高科技家族企业可以考虑引入风险资本的联合控制治理模式。该模式下,企业分批让渡大部分股权以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多轮资金需求,同时,借助风险资本家的专业技能,从发展战略、营销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完善自己,以寻求更高层次的融资平台。风险资本家通过股权融资方式,对企业全方位进行管理,帮助企业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为风险资本顺利退出提供保障。
东南亚模式是建立在以家族为代表的控股股东基础之上的,具有儒家传统观念的关系治理。该模式下,股权相对集中在家族手中,家族成员在企业中担任重要职务。董事会具有家族化倾向,企业的决策主要来自于董事长个人决策和家族成员集体决策,不是所有者的经营者只负责具体的操作和实施。
成长期的家族企业,规模开始扩大,对资金的需求急剧增加,需要寻求外部资本。此时,企业会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方式,外部资金的注入,对企业的剩余所有权也会有相应的要求。
从事传统产业的家族企业进入成长期后,企业规模逐渐变大,产品开始被市场认可,销售量不断增长,利润显著增加,形成一定的商业信用。此时,企业资金来源的轨迹开始发生偏移,逐步向外源融资拓展。就外部融资环境而言,在初创期,由于高度的信息不对称导致获取外部融资的概率极低。进入成长期,外部融资环境逐步改善,此时企业在融资决策中首先是确保家族投入企业的资源安全性、盈利性以及对企业的控制。初创期,企业的初始资本主要来源于企业家及其家族,家族拥有企业全部所有权、经营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由于债权融资不会引起家族所有权的让渡,有利于维护家族对企业的控制权,因此,成长期的家族企业会尽可能地采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对引进外部权益资本持抵触态度。从融资渠道看,依然以银行贷款为主。尤其是对民间资本放开后,大量的民间资本将涌入金融领域,为缓解家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有效支持。
高科技企业的创业者往往具备较高的学历,是某一技术领域的专家,而风险资本家主要是从事金融、管理的专家,他们在对高科技企业注入资本的同时,还会注入管理和营销的理念,如何做出科学决策、进行生产管理、降低成本、建立营销网络、开拓市场、控制风险、加强财务核算等,以弥补企业管理方面的不足。风险资本家作为企业权益资本所有者,会调动自己的资源,尽可能帮助创业者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专业上的互补成为高科技家族企业联合控制的基础。高度的风险和巨大的资本需求,使高科技企业需要用巨额股权把自身利益和投资人捆绑,以获得投资人的信任和全力支持;另一方面,创始人在技术上的不可替代性,这种智力垄断可以保证创始人在失去控股权后不至于沦为无足轻重的小股东,创始人敢于转让控股权。
成熟期的家族企业,具有稳定的现金流,信息不对称程度大大降低,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初步具备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条件,股权结构的变化将带来治理结构的改变。
转化(衰败)期的家族企业,此时,家族企业的利润急剧下降,融资渠道也趋于阻塞,如果不能实现战略性的突破,企业将走向消亡。
三、成长期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选择
风险资本是一种中长期的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期一般在3-7年,在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分批投入,只有发展符合约定条件的企业才能得到下一轮的资金投入,因此,该模式对企业可持续性发展有利。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风险资本会积极寻求退出渠道,最佳的选择是创业板IPO,这对高科技企业和风险资本而言是双赢的局面,因此,大多数风险资本也会积极提升企业的公司治理能力,以谋求最大的投资收益。此外,风险投资者通过对企业的全方位管理,有利于在掌握企业的内部信息的前提下进行监控,从而降低代理人风险。
进入成长期的传统家族企业,必定要扩大产能,提高市场占有率,内源性融资已无法满足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因此,企业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融资。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成熟,虽然已先后设立了中小板和创业板,但进入门槛高,从事传统产业的家族企业,很少能满足上市要求,因此,基本不可能在公开市场上进行股权融资。按照新优序融资理论,处于成长期的家族企业也会优先考虑债权融资方式,以维护家族对企业的控制权。债权融资渠道主要来源于发行企业债债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等,我国对企业发行债券的要求普遍较高,处于成长期阶段的传统家族企业基本不具备发行企业债券的资格,无法通过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因此寻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成为其现实选择。同时,进入成长期的传统家族企业由于获利能力的提升,具有一定的商业信用,可以满足银行,尤其是具有地方性特色的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的基本要求,从而缓解其发展中资金紧张的问题。
(2)成长期传统家族企业治理模式选择。
在文化传统和社会经济环境约束的共同影响下,我国大部分家族企业在初创期主要依靠内源融资,此时企业规模小,信息不透明,容易形成产权单一的家族主导型治理模式。
基于成本-效益原则,中小企业与一家银行发生借贷关系的成本小于与多家银行发生借贷关系的成本;银行由于信息优势,也容易与企业建立长久的信贷伙伴关系。因此,成长期的传统家族企业可以借鉴德日模式,建立主银行制的治理模式。该模式下,企业股权依然集中在家族手中,家族成员在企业中担任重要职务,主银行持有较少股份并是企业主要的债权人,银行向董事会派遣内部董事,以加强对企业的影响。
二、家族企业治理模式的类型
这种治理模式的优点在于家族成员目标利益高度一致,企业凝聚力强,委托代理成本和企业运行协调成本低。企业进入成长期后,随着规模扩大,内源融资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企业必须转向社会寻求融资渠道。在外源资本进入企业的同时,必定会对完全“内化”的治理模式提出挑战,此时,在企业初创期起推动作用的家族主导型治理模式,如果不随之进行修改和完善,则会成为发展期的桎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