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深圳企业律师!

咨询电话

177-2749-3519

二维码
二维码 扫一扫二维码,手机访问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深圳企业律师 > 企业治理 > 文章详情

股权转让价款约定不明怎么解决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2-25

  案情简介:

  2007年,刘某与郝某签订转股协议,约定刘某在饮料公司的“225.4万元股权中的21万元”转让给郝某,事后郝某以该转股协议系无偿转让为由拒付21万元致诉。

  法院认为:

  ①转股协议未明确约定股权转让对价,但从郝某庭审陈述看,其认可诉争股权转让存在对价,且同意对饮料公司履行21万元出资义务,故本案无需对股权真实价值进行评估。

  ②股东出资义务与股权转让系两个不同法律关系。公司设立后,刘某将其所持股权转让给郝某,郝某就此应先向刘某支付股权转让款,而非支付股东出资款。如刘某在公司设立后未履行出资义务,其出资义务不因股权转让而解除,公司仍有权就其出资部分要求刘某履行出资义务。判决郝某支付刘某股权转让款21万元。

  实务要点:

  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转让价款不明确的,应从合同约定和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等方面综合判断,对真实股权转让价格作出合理认定。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