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企业国有资产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范围
(1)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设置国有股权的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
(2)国家出资企业(不含国有资本参股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境内外各级企业及其参股企业(国家出资企业的子企业);
(3)国家出资企业所属事业单位;
(4)上述企业为交易目的持有的下列股权不进行产权登记(纯粹为赚资本差价而购入的):
A、为赚取差价从二级市场购入的上市公司股权;
B、为近期内(一年以内)出售而持有的其他股权。
2、登记内容
(1)占有产权登记;
(2)变动产权登记;
(3)注销产权登记。
3、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管理
(1)管理机关: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机关是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2)年度检查:企业应当于每年2月1日至4月30日完成企业产权登记情况的年度检查工作,并向产权登记机关报送企业产权登记年度汇总表和年度汇总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