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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减资在程序上的要求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2-28

  导读:公司减资在程序上有什么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解读:

  公司资本的增减变动,是公司运营中紧缩与扩张状态的反映。依据法律规定,公司可以进行减资,但公司减资须依据严格的程序进行。

  公司减资,应按照董事会制定方案、召开股东会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与财产清单、限期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刊上发布公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流程进行。这是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

  对于债权人来说,在收到公司减资通知三十日内,或看到减资公告后四十五日内,有权利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如公司减资不履行通知义务,则会导致程序上的违法,此时公司的减资行为对该等债权人应不具有对抗效力。

  立法者对于公司减资程序作出严格的规定,并规定了公司减资必须要向债权人发出通知,是考虑到公司减资势必会削弱企业清偿债务的能力,从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此法条旨在保护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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