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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中项目融资的申请条件是哪些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25

  导读:项目融资是以特定项目的资产、预期收益或权益作为抵押而取得的一种无追索权或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或贷款。

  项目融资的种类:

  1、无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无追索的项目融资也称为纯粹的项目融资,在这种融资方式下,贷款的还本付息完全依靠项目的经营效益。同时,贷款银行为保障自身的利益必须从该项目拥有的资产取得物权担保。如果该项目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建成或经营失败,其资产或受益不足以清偿全部的贷款时,贷款银行无权向该项目的主办人追索。

  2、有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除了以贷款项目的经营收益作为还款来源和取得物权担保外,贷款银行还要求有项目实体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担保。贷款行有权向第三方担保人追索。但担保人承担债务的责任,以他们各自提供的担保金额为限,所以称为有限追索权的项目融资。 项目融资的参与者

  由于项目融资的结构复杂,因此参与融资的利益主体也较传统的融资方式要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项目公司、项目投资者、银行等金融机构、项目产品购买者、项目承包工程公司、材料供应商、融资顾问、项目管理公司等。

  公司法中项目融资的申请条件:

  1、项目本身已经经过政府部门批准立项。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设计预算已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3、引进国外技术、设备、专利等已经政府经贸部门批准,并办妥了相关手续。

  4、项目产品的技术、设备先进适用,配套完整,有明确的技术保证。

  5、项目的生产规模合理。

  6、项目产品经预测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盈利能力较强。

  7、项目投资的成本以及各项费用预测较为合理。

  8、项目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有稳定的来源,并已经签订供货合同或意向书。

  9、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用地已经落实。

  10、项目建设以及生产所需的水、电、通讯等配套设施已经落实。

  11、项目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其它与项目有关的建设条件已经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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