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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意向书的条款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31

  导读:意向书的内容要简明扼要,可以比备忘录长,也可以内容广泛。意向书一般都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但其中涉及保密或禁止寻求与第三方再进行并购交易(排他**易)方面的规定,有时被写明具有法律效力。

  一份意向书一般包含以下条款:

  1、意向书的买卖标的:被购买或出卖的股份或资产;注明任何除外项目(资产或负债);不受任何担保物权的约束。

  2、对价:价格,或可能的价格范围,或价格基础;价格的形式,例如现金、股票、债券等;付款期限(包括留存基金的支付期限)。

  3、时间表:交换时间;收购完成;(必要时)合同交换与收购完成之间的安排。

  4、先决条件:适当谨慎程序;董事会批准文件;股东批准文件;法律要求的审批(国内与海外);税款清结;特别合同和许可。

  5、担保和补偿:将要采用的一般方法。

  6、限制性的保证:未完成(收购);不起诉;保密。

  7、雇员问题和退休金:与主要行政人员的服务合同;转让价格的计算基础;继续雇用。

  8、排他**易:涉及的时限。

  9、公告与保密:未经相互同意不得作出公告。

  10、费用支出:各方费用自负。

  11、没有法律约束力:(排他**易与保密的规定有时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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