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深圳企业律师!

咨询电话

177-2749-3519

二维码
二维码 扫一扫二维码,手机访问

在线咨询

您现在的位置:深圳企业律师 > 企业法律师顾问 > 文章详情

省级集团公司成立的条件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10

  摘要:企业集团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中并没有“集团”一说。只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法。有的公司进行多元化经营战略,在多个领域均成立了相应的子公司,这样,母子公司之间也会因为这种“血缘”关系组成一个企业集团,颇类似于军队当中的集团军。这些就是我们常说的集团公司的由来。

  一、全国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控股子公司;

  2、母公司与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二、市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和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2000万元以上。

  三、省级集团公司成立条件:

  1、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以上;

  2、有三个子公司(即控股企业);

  3、母公司的注册资本和三个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之和为6000万元以上。

  四、集团应具备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则应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是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受理审核时限:申请办理集团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1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

  五、注册成立企业集团程序:

  设立企业集团,一般要通过下列几个步骤: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4、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5、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