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家定价太难了,企业家与国有企业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
中国经济在过去30年中,经历了结构性调整,经济发展举世瞩目。尤其是加入WTO之后,一批低效率的国有企业被“退出”,并且放宽了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通过对资本和劳动力的重新配置,中国经济得到快速增长。尽管中国金融部门的运营模式还没有完全市场化,但对劳动力和资本的解放足以支持过去30年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
然而,随着中国经济由于开放后生产要素重新配置带来的增长优势逐步消失,而目前国企垄断的行业在整个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如何提高这些行业的整体运营效率,对中国经济未来的发展速度起着重要作用。中国经济能否在未来持续快速增长,很大程度取决于能否对目前国企垄断部门的效率进行提升。
近些年来,国内外许多学者对国企治理所涉及的问题都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出现了大量的文献和研究成果,但是这些理论,还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自洽的框架,理论上的这种混乱对实践中的国有企业(下文简称国企)治理改革形成了不利的影响。
要认识国企治理的根本问题,首先要认识企业的本质,而要认识企业的本质,须从分工谈起。
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提出,劳动分工起因于人性中进行交换的倾向,这种交换倾向受到自利心的鼓励,并最终导致劳动分工;分工是导致经济进步的根本原因;分工的程度,受交换能力的大小限制,而市场大小由运输效率决定。
1928年,英国经济学家杨格的《报酬递增与经济进步》一文,发展了斯密有关分工和市场规模之间关系的思想,不仅认识到了分工受到市场规模的限制,还注意到分工能够扩展市场规模,通过分工—市场自我循环,能够实现经济增长。
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杨小凯、罗森、贝克尔、博兰和黄有先等为代表的一批经济学家用非线性的“超边际分析方法”,将 “分工和专业化”的精辟思想转化为经济数学模型,掀起一股现代数学方法复活古典经济学的思潮,即所谓由“超边际分析法”发展而来的新兴古典经济学。
新兴古典经济学以分工和专业化为基础,将分工、交易费用和一般均衡的分析工具纳入经济聚集的研究之中,不仅分工的演进被内生了,而且使对经济增长及增长过程中的各个侧面的解释能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经济学不再有人为的宏观与微观的割裂,许多经济现象如产业结构的演进、经济制度演进和国民收入的增长等,都能共享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作为新兴古典经济学组成部分之一的企业理论能很好地解释了企业出现的原因,与以往的企业理论相比,新兴古典工业化能够更好地解释企业演化的机制以及与此相关的众多现象。
就笔者所掌握的文献来看,目前从分工演进的角度对国企治理问题给予解释的文献还不多见。因此,本文打算借鉴新兴古典经济学等有关分工的理论和分析方法,对国企治理给出一个解释,以期能对中国国企改革提供一个新的、研究角度。
企业家的内涵及定价
1.企业家内涵
企业家是伴随着企业的出现而出现的,企业和企业家都是分工内生演进和专业化发展的结果。
经济发展实质上是一种分工演进的过程:分工和专业化能够加速知识积累,带来收益递增,是经济发展的根本源泉;但协调分工又需要成本(即交易费用),分工的深化会引起交易费用的增加;获得分工专业化的好处(即分工收益)和交易费用增加之间形成两难冲突,构成分工演进的基本约束。市场折衷这一两难冲突的空间与交易机制(即制度、分工组织)的效率有关:当交易效率很低时,由高分工水平引致的交易费用超过分工收益,经济个体必须选择非专业化;而当交易效率很高时,分工收益超过交易费用,经济个体可以选择高分工水平。由此,分工的深化取决于分工收益与交易费用两难冲突的权衡,呈现出一个自发演进的过程。
而企业是“个人决策后对组织交易方式的一种选择”,企业的出现,首先是由于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出现了分工,其次是劳动力的交易效率比中间产品的交易效率高,也就是说,企业实质上是一种劳动力市场的合约,人们用劳动力交易来代替中间产品的市场交易,是因为劳动力的交易比中间产品的交易效率高。
具体来说,企业是一种劳动力契约,签订这份契约的是雇主和雇员。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关系具有如下特点:一是雇主与雇员之间有所谓的不对称剩余控制权,及对如何使用雇员的劳动,雇主在合理范围内有最后的决定权或任意处置权;二是在雇主与雇员的合约中,对雇员应得收益有明确规定,而合约中并不写明雇主得多少,所以,雇主拥有收益的剩余权。不对称剩余控制权和剩余受益权统称为企业的剩余权。
在企业内部,雇主和雇员分工不同,雇员主要从事体力劳动,而雇主主要从事所谓的“企业家活动”,其职能主要包括创新决策,组织实施以及日常管理等职能,这些企业家活动与一般的体力劳动不同,如果说一般的劳动力是在一定的组织架构下进行工作,而企业家活动则是进行组织结构创新,对资源进行重组合以获得更大效率的活动,因此,企业家是一种承担着风险的创新性活动,但正是这种活动是促进分工演进和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
在现代公司企业中,随着分工和专业化的进一步发展,资本所有者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普遍分离,原先的企业家职能也随之分离,资本所有者拥有重要的决策权,经营管理者履行组织实施决策、日常管理以及为重要决策提供服务等职能。
这样,企业家就分为了两类,一类是企业所有者企业家,作为所有者,他们仍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另一类是受雇于所有者的职业企业家。这两类人都属于企业家的范畴,只是他们的职能进一步分工和专业化了。
2.企业家的定价
企业家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劳动力,但是与一般的体力劳动不同,企业家从事的“企业家活动”与一般的体力劳动不同,它非常难以直接定价。举例来说,在一个企业里,一种是直接生产衣服的活动,另一种是管理生产衣服的活动,生产衣服的活动的交易效率很好,因为生活衣服的劳动属于体力活动,劳动力不动手动脚时,我们就知道他在偷懒,我们可以根据衣服的数量和质量来付给劳动力工资;而管理专家的劳动交易效率很低,因为管理(即企业家活动)是一种不可触摸的知识财产,生产它的是一种脑力活动,质量和数量极难测度,因此,要对这种产品进行直接定价并交易,其效率是极低的。
由于企业家劳动是在团体劳动中最难定价,所以将其他相对容易定价的特色劳动定价分配后的剩余价值视为企业家劳动所值价格是符合逻辑的办法,这样,节省定价成本。因此,将企业的雇佣和监督权授予企业家,并拥有企业剩余价值的所有权是对这种特殊要素进行定价的一个可行的机制,这种机制可以节省大量的对这种特殊劳动的贡献的衡量成本。因为他的劳动价值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价值剩余,企业的创意、特色劳动组合以及对这些劳动的定价等是否适当将直接决定企业的价值剩余,也就决定了企业家劳动的价值,所以企业家展示自己劳动所值价格的信息就是通过适当创意、适当特色劳动组合以及其合理定价,来发挥团体劳动潜能来争取尽可能大的企业价值剩余。
也就是说,剩余收益是衡量企业家价值的合理指标,作为企业家活动的一种间接价格,剩余收益权很巧妙地解决了企业家定价这个问题:从事管理活动的人组织和管理企业,按照自己的管理知识管理生产,在付给雇员工资和其他成本之后,剩余的收益归于自己,这个收益就是自己管理活动的价格,如果管理质量高,那么剩余的收益就多,反而就低甚至亏本。企业剩余收益权避免了对这类活动的产出和投入直接定价,将交易效率极低的企业家活动卷入分工,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分工,提高了生产率和经济发展水平。
然而,随着分工的发展,企业家本身也发生分化,剩余权如何在不同类型的企业家当中进行分配,又成为一个新的问题。
如前所述,企业是一种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合约,最初,在企业里,雇主往往既是企业的投资方也是企业的管理者,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是一体的,所以企业家决策与经营管理劳动定价在此情况下就显得不必要,因为这样节省了定价成本。
但在所有者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分离的现代企业中,作为企业家决策与经营管理劳动定价就比早先的业主所有制企业要复杂且更有必要,对企业家决策和经营管理劳动合理定价对发挥企业家才能,实现最优企业价值剩余是不可或缺的。
经营管理者此时不再拥有重要事务的决策权,但是其经营管理对企业重要决策(这种决策也是一种创新性的冒险活动)的实施效果以及企业价值剩余有重要影响,因此,让经营管理者拥有全部企业价值剩余是不可能的,但是不让他拥有企业的价值剩余也是不现实的,因为资本所有者不可能时刻知道他的劳动所值价格的全部信息,获取这些信息的成本是很高的,甚至高得无法获取。这样一来,资本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就需要在企业价值剩余分配上通过谈判达成一个均衡,实际上,达成这个均衡就意味着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在企业家决策与经营管理劳动所值价格判断上的一致。而事实上,不断发展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为这种劳动定价提供重要的环境。职业经理人市场是职业经理人的定价,这样,从企业剩余里面剔除了职业经理人的“价格”后,最后剩余的价值就是所有者决策的收益了。